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尔雅注疏序(代学士邢炳作) 南唐至宋初 · 舒雅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六、弘治《徽州府志》卷二、《新安文献志》卷一七
夫《尔雅》者,先儒授教之术,后进索隐之方,诚传注之滥觞,为经籍之枢要者也。
夫混元辟而三才肇位,圣人作而六艺斯兴。
本乎发德于衷,将以纳民于善。
洎夫醇醨既异,步骤不同。
一物多名,系方俗之语;
片言殊训,滞今古之情。
将使后生,若为钻仰?
繇是圣贤间出,训诂递陈。
周公倡之于前,子夏和之于后。
虫鱼草木,爰自尔以昭彰;
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,尽由斯而纷郁。
然又时经战国,运历挟书,传授之徒寖微,发挥之道斯寡,诸篇所释,世罕得闻。
汉终军,独深其道。
豹鼠既辨,斯文遂隆,其后相传,乃可详悉。
其为注者,则有犍为文学、刘歆、樊光、李巡、孙炎,虽各名家,犹未详备。
东晋郭景纯用心几二十年,注解方毕,甚得六经之旨,颇详百物之形,学者祖焉,最为称首。
其为义疏者,则俗间有孙炎、高琏,皆浅近俗儒,不经师匠。
今既奉敕校定,考案其事,必以经籍为宗;
理义所铨,则以景纯为主。
虽复研精覃思,尚虑学浅意疏。
谨与尚书驾部员外郎、直秘阁杜镐尚书都官员外郎秘阁校理舒雅太常博士、直集贤院李维诸王府侍讲太常博士、兼国子监直讲孙奭殿中丞李慕清,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王涣大理评事国子监直讲崔偓佺,前知洺州永年县事臣刘士玄等,共相讨论,为之疏释,凡一十卷。
虽上遵睿旨,共竭于颛蒙,而下示将来,尚惭于疏略。
谨序。
按:《尔雅注疏》卷首,中华书局影印《十三经注疏》本。
郭正不应为嫁母持服状景祐二年八月 北宋 · 宋祁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八九、《宋景文集》卷二六、《皇朝文鉴》卷一○五、《宋会要辑稿》礼三六之一○(第二册第一三一三页)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一七、《宋史》卷一二五《礼志》二八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二三、《续通典》卷八○
臣窃惟礼者,叙上下,制亲疏,别嫌明微,以为之节也。
故三年之丧,虽天下达礼,至于情文相称,必降杀从宜。
故尊有所申,则亲有所屈,不敢以所承之重,而轻用于其私者也。
伏见前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郭正,生始数岁,即钟父丧,而母边氏,更适士人王涣茕茕孤苦,以讫成立。
见无伯叔,又鲜兄弟,奉承郭氏之祭者,惟一身而已。
母边氏适王氏,更生四子。
今边不幸而讣闻,乃解官行服。
以臣愚管见,深用为疑。
伏见《五服制度敕》齐衰杖期降服之条曰「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」,其左方注曰:「谓不为父后者。
若为父后者,则为嫁母,无服」。
今详边氏嫁则从夫,已安于王室,死将同穴,永非于郭偶。
既为父后,则宜归重本宗。
虽欲怀有慈之爱,推无绝之义,亦不得为已嫁之母抗父而尽其礼。
何者?
轻奉父统,则郭之承重更无他亲;
备执母丧,则王之主祀自有诸子。
臣详求制旨,疑不当解官行服。
夫礼有所杀,君子俯就也;
义有所断,圣人不专也。
况当孝治,宜谨彝经。
伏乞降臣此状下有司,详议。
郭正为父后为嫁母,应与不应解官行三年之丧,然后明垂定制,俾守共规。
臣备礼官,不敢寝嘿,谨具状奏闻。
请罢王涣榷货务 北宋 · 包拯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四三、《包拯集》卷六
臣等伏见监榷货务王涣,先任京官知济州钜野县日,曾犯赃罪,除名编管。
自后改除班行,勾当作坊之时,又犯赃罪去官。
其人赋性贪回,用心狡猾,善能交结,以恣其为。
只如先降条贯,勾当榷货务,须是三司副使同罪奏举,方可差除。
王涣意欲侥求,限以其制,遂乃作计,先授监左藏库,而后论列,称奉内朝班次不便,乞改差勾当榷货务
朝廷不知其累犯赃罪,因而听从,物议纷纭,谓长奸计,是乃狡狯之明验也。
榷货务之于省司,表里相济,其任至要,所系甚重,施设出纳,最须得人,岂可使赃污之馀妄居是职,公然肆志,无所顾忌!
商旅喧而上诉,国家浸以遗利,倘不速为解罢,则其为害可胜言哉!
臣等以为王涣前后犯状彰明,众所共弃,乞赐停废,永不别与差遣
如此,则憸人畏法,不敢自恣,而流品一清矣。
兼闻马诰亦累乞解罢,伏乞严降指挥三司副使,选举晓财利、有心力、清廉强济朝臣使臣两员,共干其任,必能办集,则大计有赖,而国用庶几乎足矣。
应天府致仕官王涣朱贯给俸劄子 北宋 · 张方平
 出处:全宋文卷八○○、《乐全集》卷三○
臣近知应天府,窃见本府致仕官、尚书礼部侍郎王涣年九十一岁,尚书兵部郎中朱贯年八十七岁,此二人者早仕于朝,清节闻于󲦤绅;
退老于家,善行睦于乡党。
平生履行并无亏玷。
太常少卿秘书监致仕,仅二十年;
兵部郎中不曾改官致仕,几十五年。
臣伏睹朝廷数降德音,优恤耆艾,醪糒之赐,下逮庶老。
此二人遭时休盛,克飨多福。
当国家太平百年之中,生而不知兵革艰危之事,年几大耋,式由礼义,可为吉人君子矣。
伏望圣慈俯加恩惠,王涣乞与比两制官致仕,朱贯乞与比大卿监致仕,给赐月俸。
天下如二老臣盖亦希矣,圣主不遗年,况陛下之孝慈盛德,宜有以垂光史牒者也。